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的科学内涵与具体要求,明确了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和举措,是新形势下规范干部管理、引领干部成长、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遵循。我们要把“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察考核与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落到实处。
一直以来,我们党对规范干部管理、引领干部成长工作始终保持着政治上的清醒,也做了许多努力和尝试,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干部管理的具体实践中,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两头、轻中间”的问题,即重提拔任用、重查处惩戒、轻日常教育和管理。重提拔任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行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益规范,并通过将其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而愈益得到各级党政班子和组工部门的高度重视。轻日常教育和管理,在一些地方缺乏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和刚性约束,或是有相关的制度却执行不力。在干部的管理上,很多时候是靠干部“自律”,效果取决于其自身的素质和努力,如何有效地加强干部工作与学习管理尤其是8小时外生活的“他律”,始终力有不逮。重视对干部违纪违法的查处惩戒,以儆效尤,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事前事中管理相对疲软,则值得警醒。对此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因为相对于整个干部队伍而言,受提拔重用或查处惩戒的总是少数,更多的人是处于中间状态。相对于个人而言,受提拔重用或查处惩戒的机会和时间总是少数,而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则是处于受教育和管理的状态。重提拔重用或查处惩戒,固然可以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但是,如果只抓“点”而忽视“面”,则有些本末倒置了。“三严三实”为我们点面结合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严三实”的新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引领党员干部行为的新规范,是规范干部管理的新依据。这些年来,有的干部为了升迁,心思不是用在干事创业上,而是热衷于找“关系”、托“人情”;有的干部为了所谓的“口碑”“选票”,放弃原则收买人心,做“老好人”“太平官”,把正常的同志间关系、上下级关系庸俗化;更有甚者,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排斥异己。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就是要大力倡导凭实绩选用干部,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要求,坚持不看宣言看行动,不看“唱功”看“做功”,大力选拔任用“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给肯干事的人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人以舞台,给干成事的人以激励,让专心谋事者能够脱颖而出。组工部门考察干部要重点看其有没有想干事的愿望,有没有敢干事的魄力,有没有干成事的能力,有没有严格加强自律、自觉接受他律的品质。通过选拔任用“有思想、有能力、有魄力、能自律”的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把“三严三实”的要求牢牢地铸于魂、践于行。
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三严三实”紧扣时代脉搏,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明确了行动指南,是党员干部立世修身之本。这些年来,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多元思想的碰撞,一些干部出现了宗旨意识弱化、立场错位的问题,好大喜功、热衷形象工程者有之,闭门造车、拍脑袋决策者有之;还有一些干部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对症下药,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养工作。要把“三严三实”的新要求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的培训计划,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掌握“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紧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帮助干部补精神之“钙”、强信念之“骨”、固道德之“基”、增能力之“劲”。要积极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刚性约束,比如,未在五年内接受过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轮训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未按要求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组织和个人应该落实执纪问责等,真正使干部定期接受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成为干部成长进步必须经过的环节。
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准则。“三严三实”,“严”是基础,“实”是方向。在干部管理工作中,需要抓住“从严”这个关键、“日常”这个细节、“监管”这个扳手,保持力度、保持韧劲。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把“君子不拘小节”奉为至理名言,由收受点小礼品、贪占点小便宜、乱办点小事情,慢慢发展到胆子越来越大,一发而不可收拾。在一些地方的干部管理工作中,确有长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酿成了大事、违纪升级为违法。“三严三实”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方方面面,要紧紧围绕它们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管,让各级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职、不敢滥权。要让各级干部明明白白地知道,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谁都不能触碰,谁都不能把纪律作为软约束或橡皮筋。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早提醒、早发现、早打“预防针”。
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察考核、执纪问责的重要标尺。“三严三实”从道德修养、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好干部”的精神特质。然而,在评价考核的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有的部门仍然存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四唯”问题。在领导干部作风中,仍然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情趣不严、为政不实,用权不严、干事不实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工作方法,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评价考核导向。要推进干部考核机制改革,合理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核心指标,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既看总量又看质量,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工作表现又看生活表现,既横向比较又作历史对比。对于心怀“为官不易”错误思想,存在“为官不为”“为官慢为”行为作态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端正思想认识。